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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科电气供应商行为准则

 

蓝科电气一直致力于在供应链中推行诚信的商业行为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本准则体现了蓝科电气对蓝科供应链上的所有供应商在对人员尊重,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希望所有供应商都能够遵守该准则。

 

总体承诺

供应商必须尊重和遵守其运营、采购和/或销售商品或服务所在所有国家的法律法规。如当地法规要求低于文件所述的国际标准,供应商遵守最新的国际标准。

供应商必须尊重人权,遵守国际劳工标准,减轻其公司或活动对环境的影响。

供应商必须在其整个供应链中执行本为守则的要求。

 

1         诚信守法

供应商除了要遵守蓝科电气供应商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外,还必须遵守经营所在国家或地区所有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同一主题,在经营所在国家或地区适用的法律、法规或标准跟本准则都有规定且无互冲突时,以要求较高者为准。若本准则中条款跟经营所在国家或地区适用的法律、法规或标准有冲突以致遵守本准则会导致违法时,以符合经营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或标准的最高要求为准。

 

2         人权

供应商要尊重国际公认的人身权利,并且不以任何形式侵犯这些权利。供应商要尊重每一个人的人格尊严、个人隐私和基本权利。

 

3         劳工标准

3.1   童工与未成年工

禁止童工

蓝科电气尊重儿童的发展权和受教育权。

禁止供应商违反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参阅国际劳工组织第138号,182号最低就业年龄公约)雇佣儿童。

最低就业年龄应为该国法定就业年龄或该国完成义务教育的年龄,以在任何情况下均以较高者为准。

【红线1】严禁使用童工。供应商不得雇佣或者使用童工,不得雇用低于最低法定就业年龄的任何人。在中国儿童指任何16 周岁以下的人;在其他国家儿童指任何15 周岁以下的人;当国家或当地法律法规规定了更高的义务教育年龄或者最低的法定就业年龄时,以较高者为准。童工指儿童或青少年从事劳动,国际劳工组织(ILO)最小年龄公约(C1973)规定可以接受的情形除外。

若供应商发现有雇佣或使用童工的行为,则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该补救措施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主要考虑因素,补救措施能保障其最大利益。

供应商应提供、支持和/或制定政策和计划,以协助发现任何从事童工的儿童。

供应商应保证18 周岁以下未成年员工不会从事有危害性的工作。本准则中危害性工作指使员工处于以下工作环境:

l         受到身体、精神或性侵犯;

l         地下、水下、高空和受限空间;

l         需使用危险机械、仪器和工具,或处理、运输重物;

l         暴露于有害物质、药剂、工序、温度、噪声或振动环境下;长

l         时间劳动、夜间工作或受到无理由的限制等其他困难环境。

3.2   无强迫劳动

在任何情况下,供应商不得使用、促进或以其他方式导致强迫或非自愿劳动的使用。此类劳动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人身自由;扣留工资或身份证件迫使他们继续工作;诱迫他们承担无法摆脱的虚假债务或工资扣减;丧失社会地位(参阅国际劳工组织第29号、105号公约)。

【红线2】严禁强迫劳动。供应商不得使用强迫劳工、强制劳动、监狱劳工、债役、奴役或贩卖人口、肢体或语言虐待、性暴力等。供应商应保证员工和公司之间是自由选择和不受胁迫的。

供应商应确保劳动者了解他们在支付工资、加班和保留身份证件方面的权利。供应商的员工有权在给出合理的通知后离职或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可在此类合理通知期满后自行离职。所有雇佣关系均为自愿。供应商应跟每位员工签署包含合理通知期的雇佣合同。

供应商不得要求员工缴纳押金或不予支付工资或使员工承担债务,或要求员工质押任何身份证明文件或类似证件,并将此作为雇佣或保留工资的条件。

供应商应和所有员工签订包含易于理解的雇佣条件的纸面劳动协议。

因此,供应商将确保劳动者得到公平对待,他们的权利得到尊重。

如通过第三方招聘劳动者,供应商将特别注意这些原则的妥善应用。

3.3   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包括加班)必须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劳资谈判协议和国际公约。供应商应拒绝以加班代替常规工资不足的情况。如果支付加班费,则应根据各自的法律和/或集体商定的条例支付工资。不得利用劳动者在受到处罚威胁时的脆弱性强迫其在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工作或服务。

供应商应确保员工工作时长不会过量并至少符合经营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每位员工每周工作时长不得超过60 小时(包括加班)。

供应商应尊重员工的休息,应确保每位员工连续工作六日后至少休息一天。

供应商应保证所有员工带薪假期的权利。

在特殊情况下(可能包括紧急情况,但不包括预期的生产需求峰值),如果供应商的员工需要加班,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超过规定的工作时长。供应商应根据相关角色考虑其所从事的工作类型和可接受的工作时长。

供应商应探索开发方法以提升工作效率,比如,产品通用化或模块化设计、工艺流程革新、生产设备升级、生产过程自动化、生产计划削峰填谷等,最大程度地减低员工工作时长。

3.4   公平工资

供应商应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与最低工资、加班时间和法定福利有关的法律法规。供应商应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

工作所在地本行业规定的最低工资水平。 如当地没有关于最低工资定义的法律要求,则应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第131号公约阐释。劳动者必须得到公平、及时的报酬。

3.5   不歧视和平等报酬

蓝科电气尊重文化差异。在诸如申请就业、晋升、奖励、获得培训、工作分配、工资、福利、处罚、解雇或退休等雇用做法中,供应商不得基于种族、肤色、年龄、性别、性取向、族裔、残疾、宗教、政治派别、工会成员身份、国籍、社会出身或婚姻状况而歧视或排斥任何劳动者(参阅国际劳工组织第100号、111号公约)。

供应商不得强迫员工或准员工接受带有歧视性的医学检查。

供应商应尊重其所有员工,应完全禁止和不得容忍任何不可接受的或者侮辱性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精神虐待,性骚扰,歧视性的动作,和性有关的、强迫性的、威胁性的、恐吓性的、诽谤性的和剥削性的语言和肢体接触等。

3.6   组织权和结社自由

供应商必须尊重由适用的法律法规所允许的劳动者自由结社、自行组建和加入工人组织、寻求代表和集体谈判的权利。供应商必须确保此类人员的代表不受歧视(参阅国际劳工组织第87号、第98号公约)。供应商必须在自身经济利益与雇员利益之间寻求一个公平的关系。

供应商应允许其员工和管理层之间进行公开沟通,以建立员工关系和解决任何问题。

供应商不得歧视员工代表或者工会成员,保证他们在工作场合能够行使工会职能。

3.7   健康与安全

供应商必须确保减少其雇员、承包商和公众所面临的因其业务而产生的健康和安全风险。

【红线3】严禁将员工、承包商、合作伙伴或可能受其活动影响的其他人员暴露在可能立即导致死

亡、严重人身伤害和严重健康损害的工作环境中。供应商应当充分识别工作环境中的危险源,并制定有效

的控制措施,消除任何可能立即造成死亡、严重人身伤害和严重健康损害的工作环境。员工有权拒绝不

安全的作业和报告不健康的工作环境。

供应商应按照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经批准的行为守则和行业最佳实践标准,以安全的方式开展其业务。

因此,期望供应商能对健康和安全管理以及有效、积极的政策和程序展现出明确的承诺。期望供应商能促进安全工作条件的保障、提升和进一步发展。蓝科电气将认真考虑事故的发生以及被动监测情况,并要求完整地披露统计数据。如被要求,供应商必须向蓝科电气提供其健康和安全指标、风险评估和相关改进计划。

蓝科电气鼓励供应商取得ISO45001或同等级别的认证。

 

4         环境

供应商需要遵循承担责任,减少使用,再利用和循环使用的原则,保护环境,致力于可持续发展。

4.1   避免污染

供应商必须确保在整个供应链内尽可能避免有害的土壤变化、水和空气污染、噪音发射以及过度水消耗。在此方面,其必须尤其确保其产生和采购流程不损害食品保存和生产的自然基础,不妨碍人们享用安全饮用水和卫生设施,且不危害人们的健康。

【红线4】严禁发生可能或已经造成严重影响的环境污染物排放事件,避免给社区造成重大的负面影响,如,排放有毒或有害的空气和水,排放未经达标处理的废气和废水,化学品溢漏,将有毒或有害物质排出工厂等。

供应商应获取、维护和保留所有必要的环境许可(例如废物管理和运输)、审批和注册信息。

供应商应当采取措施从源头上降低或消除污染物的排放、释放以及废弃物的产生,例如增加污染控制设备,改进生产、维护和设施流程,或采取其他措施。

4.2   土地、森林和水资源之丧失与强制拆迁

供应商必须确保,作为其生产和采购流程之一部分,不针对土地、森林和水资源作出非法勘采、施工或其他使用,对此类资源之使用必须保护民生。此外,供应商必须确保不发生非法拆迁。

4.3   汞之使用

供应商必须采取措施确保其生产和采购流程符合于20131010发布的《水俣公约》的要求,确保其不违反该公约中有关含汞产品生产、生产流程中对汞和汞化合物之使用以及汞废物之处置的相关禁令。

4.4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供应商必须确保其生产和采购流程符合于2001523日发布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中有关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要求,确保其不违反该公约中有关某些化学品之生产和使用以及对含有这些化学品的废物进行的非环保性处理、收集、存储和处置的禁令。

4.5   危险废物

供应商应确保其生产和采购流程符合于1989322发布的《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确保不违反该公约中尤其有关以下事项的禁令:将危险废物出口到已禁止进口此类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的公约方,将危险废物出口到尚未针对特殊进口提供其书面同意的某一进口州,将危险废物出口到非公约方,将危险废物出口到的某一进口州未以环保方式在该州或其他地方对此类危险废物或其他废物进行管理,或将危险废物从公约附录VII中所列州出口到附录VII中未列出的州。

4.6   争议性矿物

蓝科电气期望其供应商能在整个价值链上推广社会责任的原则和做法,并让采购道德发挥重要作用。尤其是诸如锡、钽、钨和黄金等冲突矿物的来源、交付和采购,必须按照《蓝科电气冲突矿物政策》中详细规定的要求对其进行监控,该政策是《供应商及分包商行为守则》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5         商业信誉

5.1   公平竞争

所有供应商必须致力于公平和不受干扰的竞争,并遵守所有适用的反垄断法规。其不得与竞争对手、供应商、分销商、经销商和客户签署反竞争协议或从事反竞争活动。

5.2   禁止腐败、贿赂及洗钱

【红线5】严禁贿赂、腐败、欺诈、洗钱、非竞争行为、及支持非法武装。供应商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反腐败法规。其绝不能从事或容忍任何形式的腐败。供应商不得与其商业合作伙伴之间提供或接受贿赂或其他非法奖励。蓝科电气期望供应商不得因与供应商的关系而向蓝科电气雇员提供礼物或任何其他形式的个人利益。

供应商应遵守关于欺诈和洗钱的所有适用的国际标准和法律。供应商不得从事或避免从事可能导致任何一方违反任何此类国际标准和法律的任何行为。供应商应维持有效的反欺诈和(在适当情况下)反洗钱的合规方案,以确保遵守法律,包括监督合规性和发现违法行为。

供应商需要与蓝科电气签订单独的廉政协议。

5.3   数据保护和信息安全

供应商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数据保护法规并采取预防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尤其是,供应商必须采取恰当的行动,确保对蓝科电气、蓝科电气客户或基于与蓝科电气的业务关系所需处理的其他个人数据进行数据保护。 而且,供应商必须采取恰当措施确保技术和非技术系统中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5.4   尊重及保护知识产权

供应商必须尊重并保护蓝科电气和蓝科电气客户的知识产权。其将保护并妥善使用保密信息。

5.5   遵守对外贸易法律法规

通过采取恰当的措施,供应商必须谨防与第三方的交易违反适用的经济禁运法律或贸易条例、进出口管制或涉及打击恐怖主义融资的国际斗争的条款。

5.6   对本行为守则与蓝科电气举报人制度之违反

对本行为守则之违反

蓝科电气保留针对供应商对本行为守则之违反作出适当反应之权利。蓝科电气在必要时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审计或尽职调查、对供应商提供培训和进一步教育措施、暂停以及终止与供应商的业务关系。

5.7   举报人制度

蓝科电气制定了相应的内部举报人制度,该制度也对第三方开放,尤其鼓励个人报告对人权环境风险之违反,以及整个供应链中由于供应商的经济行动而造成的对人权或环境相关义务之违反。蓝科电气举报人制度可通过以下网站访问: https://www.lanke.com.cn ,供应商必须确保其生产和采购流程中的工作人员知悉使用蓝科电气举报人制度之可能性

5.8   可持续发展性期望

除了供应商必须遵守的上述要求和原则,蓝科电气还呼吁其供应商也符合以下可持续发展性期望。

 

6         社会责任

蓝科电气完全认可关于社会责任的指南(ISO 26000),并使蓝科电气所有活动均符合指南中所表达的社会责任原则及概述的核心议题。此外,蓝科电气也期望其供应商认可ISO 26000指南的原则和核心议题并据此行动。

6.1   环境政策

供应商应在产品生命周期、设计、开发、生产、运输、操作、处置或回收利用期间实施有利于保护环境的措施。 蓝科电气期望其供应商通过可持续发展性利用努力节约宝贵资源,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废物和排放。因此,产品和服务在未来应该仍旧是极其环保的。为了符合国际标准,供应商应与当地的主管部门和相关的当地国家机构密切合作。

蓝科电气鼓励供应商取得ISO 14001或同等级别的认证。

6.2   自然资源保护

供应商应专注于减少原材料和资源的使用,并尽可能消除其所有活动产生的废物。供应商应实施恰当的流程。

6.3   减少二氧化碳(CO2)排放和水资源消耗

供应商应推动技术发展,限制二氧化碳排放和水资源消耗,推出能源节省和回收利用解决方案,并实施尽可能减少整体环境影响的物流战略。

6.4   生产供应商的创新与产品生命周期

蓝科电气专注于向市场提供能够提高环境绩效标准的产品。因此,蓝科电气鼓励生产供应商承诺在研究领域采取自愿政策,以开发生态型产品。

蓝科电气期望其生产供应商不仅在设计阶段而且在其生产和采购流程中均考虑到其产品对环境的影响。

 

7         在采购矿产时秉承负责任的态度

供应商应制定明确的政策或完善的程序,以避免故意购买冲突矿产。

供应商应制定政策或程序,以合理确保其制造的产品中所含的锡、钽、钨和金不得直接或间接资助或惠及严重侵犯人权行为的武装团体。供应商应对这些矿物的来源和监管链开展尽职调查,并要使尽职调查措施有效满足蓝科电气要求。

蓝科电气制定了详尽的冲突矿产程序和遵循国际标准的调查表单,需要供应商协助完成。

 

8         其他

【红线6】严禁发生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严重的国内国际影响的负面事件。

 

蓝科电气-供应商行为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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